一、采购内容及预算:(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见第三章)。
1、采购内容:中文纸质期刊。
2、本次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 20万元(每年10万元)。
二、采购方式: 校内采购
三、评标原则:最低价中标
四、投标事项及交货、付款要求
1、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文件(开标报价一览表):一式 两 份(不分正副本);
投标商务技术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和副本一份。
2、投标有效期: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60天。
3、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交货地点: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4、付款单位及方式
付款单位: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资金支付方式: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凭用户的验收证明单及卖方出具的相关票据,支付合同总金额95%的货款,余款在质保期(一年)满后付清。
5、采购文件发售办法(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书):
5.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11月2日,每天8:30-16:00(北京时间)。
5.2发售地点: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办公室(二),联系人:何老师
5.3本项目不收取文件编制费。
6、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7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6.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杨老师处
6.2开标地点: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注册,具有国家工商管理局正式颁发的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授权经营证书(销售代理商)的专营公司;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并提供标准的报刊征订目录和编目数据,资金及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少于壹佰万元人民币;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及记录,近三年内有为高校图书馆供应报刊的经验,与报刊出版机构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建有功能较完善、性能稳定的专业化报刊电子商务网站;
六、能通过互联网免费提供规范的报刊征订数据和机读编目数据;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标的清单及说明
一、项目概况: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图书信息中心2017-2018年中文纸质期刊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供应商应按下列要求向招标人及下属图书馆提供报刊采购、加工、运输等服务。
1、供应商在中标之后,应及时向图书馆免费提供2017年度最新书本式征订目录和电子版征订目录,并保证所提供的中文期刊为新闻出版局备案的正版期刊;
2、供应商收到期刊订单后,应在半个月时间内向图书馆反馈期刊的订到情况,便于图书馆做出相应的调整。同时提供当年所订期刊的编目数据,编目数据须遵照《中文连续出版物机读目录著录细则》的要求并参考《CALIS联合目录中文报刊MARC记录编制细则》;
3、按图书馆提出的目录及包装要求,免费将期刊送到指定地点,期刊每周投送1-2次。每包期刊应附发送清单(包括刊名、份数、单价、刊号);
4、对于在供货过程中发生变动的期刊,包括停刊、并刊以及刊名、刊期等方面的变更,供应商应编制专门的“期刊变动情况表”,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图书馆;
5、供应商送交的期刊不能有任何质量问题。若验收时发现有破损、印刷模糊、污染、缺页、倒装、缺附件等问题的期刊,以及重订或者投递与订单不符的期刊,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更换或作退货处理;
6、供应商应保证就期刊的缺期、缺份等问题向出版机构进行查询和交涉,并保证予以补齐。不能补齐则应由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复印本,补全图书馆所订期刊;
7、供应商应保证全年的到刊率不低于99%,到全率不低于98%,在提供复印本的情况下,到全率达100%。保证货到即发,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
三、要求
1、折扣率约定:期刊折扣价为 %。
2、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向学校预交伍仟元信誉保证金,年终时若履约情况良好, 则全额退还。若所提供报刊出现以下情况,则予以扣除保证金,以弥补招标人的损失。
(1)所供报刊为盗版,扣除所有保证金,终止双方合作关系;
(2)期刊到全率不能满足双方约定比率,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除20%的保证金,直至扣完;
(3)期刊应在该刊出版日的二十天内到刊,若没有按期到刊,五次以上(含五次),按保证金的10%扣除;
(4)质量验收不合格(参照采购内容的第5条),五次以上(含五次),按保证金的10%扣除。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期刊发行后15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2、结算方法
(1)支付方式: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凭用户的验收证明单及卖方出具的相关票据,支付合同总金额95%的货款,余款在质保期(一年)满后付清。
3、项目清单中的技术参数均为参考。
4、项目清单中产品,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为正版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取消成交资格(☆)。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7、合同条款见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