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中秋节物资采购


1. 项目名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中秋节物资采购
2. 采购单位: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3. 采购编号:
4. 采购内容: 生活日用物资、油、米、水果、干果、杂粮、节日物资等;
5. 采购预算:300元/人,约950人。
6. 交货地点: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地点。
7. 交货时间:2016年9月13日
8. 货款支付:货到验收合格后,凭收货单位验收单和发票15日内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向卖方支付90%的合同款,一个月后如无质量问题,凭用户单位相关部门的证明10日内支付尾款。(尾款不计息)。
9. 采购文件发售办法:
(1)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9月8日,每天8:30-12:00(北京时间)。
(2) 发售地点: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办公室(二)
(3)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编制费。
10.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8日下午15:00(如有变动,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1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三楼会议室
12. 开标地点: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13.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提供属于无效投标: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提供货物和服务能力;
(2) 能够合法提供采购产品且在中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
(3) 在行业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无法律诉讼;
(4) 须具有相关食品经营供货5年以上的经验,且从2015年1月1日起至开标日具有连续经营的实体店(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报名时须携带证件、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资质复印件一套,经审核合格后方能取得报名资格;
(6) 所提供产品必须有相应批次的合格证,产品生产时间在3个月内(该内容在谈判文件中体现,报名时可不出示);
(7) 投标人应具有供给渠道畅通、库存管理良好、物流配送系统健全,售后优良;
(8) 投标人在长沙市区内有不少于三个实体卖场(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14.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份;投标文件副本份数:2份
15.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60天(日历日)
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玉珍/何先亮                     联系电话:0731-82800103
地  址:长沙市香樟路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办公室(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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