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基建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基建监理服务

1.2 建设地点:长沙市香樟路22号,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内。

1.3 规模:本项目为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S17S18栋实训楼、老体育馆、12栋教学楼、中心花坛广场、东西向主干道改造项目监理服务,改造总投资约为4960万元。

1.4 监理服务期要求:监理服务期与各项目施工合同保持一致。(服务期延长不增加任何费用)

1.5 质量要求:合格

1.6 招标范围:包括拆除、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道路改造工程、强弱电、给排水等安装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到实施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2.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即日起至201955日止,每天9:00-12001400-16:00(北京时间)。

2.2报名及发售地点: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处(办公楼一楼)

2.3投标人报名时投标人代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明、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营业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发售地点报名,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取得报名资格,未取得报名资格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2.4本项目不收取文件编制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在长沙市区域内最多只有一个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如在长沙市区域内有一个在监项目,则在投标人投标文件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时增设一名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国家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

3.4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各阶段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3.5申请人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及招标人要求,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3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各关键岗位人员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3.6投标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中《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规定的“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95100900 时整。

5.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4205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未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6.联系方式

人: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址:长沙市香樟路22

话:0731-82800103

人:何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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