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校园南边东西向主干道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南边东西向主干道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人为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前期工作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南边东西向主干道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2.2 项目建设地点: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2.3 模:项目金额约59万元(其中工程报批报建管理服务费不高于30万)。

2.4 招标范围:本咨询服务项目包括校园南边东西向主干道改造工程的前期工作工程咨询服务(工程立项咨询服务、工程报批报建管理服务),包括:

工程立项咨询服务: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能源技术评价报告编制等涉及本项目工程立项及报批报建过程中的文本资料编制及各政府部门立项报批工作

工程报批报建管理服务: 总平方案报批、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备案、报建图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能源技术评价审批等涉及本项目施工招标前所需的文本资料及各政府部门报批报建工作

咨询服务事项及要求:

1)工程立项中的各类报告编制,达到国家相关编制要求;

2)负责项目相关文本的申报及送审。

3)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本级重大项目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2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省本级重大项目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58号)、《关于印发<湖南省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85号)、《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教科文卫重大项目建设资金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103号)等文件要求完成项目内容。

4)本服务项目承包人须成功办理本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完成本项目在各政府部门的报批报建工作,否则均视为未完成项目内容。

2.5取费依据: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能源技术评价报告编制:《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

2.6 要求:

(1)、固定对接本项目工程咨询专业人员一名,固定对接人员负责本项目的工程咨询及所有业务对接,如果有人员更换情况,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学校,工程咨询人员要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严格依据设计图纸和资料,现行的定额和有关文件以及国家制定的道路工程、建筑工程技术规程和规范进行编制。

(2)、相关文本资料的编制和报批报建工作须做到有据可依,切实可靠。

(3)、投标人将依据项目及服务要求的内容为基础,更详细地做出投标服务方案、服务说明及承诺,投标总报价应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4)、本服务项目承包人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规划许可证的办理并完成本项目在各政府部门的报批报建工作,否则均视为未完成项目内容。

2.7 服务期:2.5个月

2.8其他:如中标人未按招标人要求如质如量完成项目工作,招标人有权在不进行任何赔偿的前提下解除合同关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在业绩、信誉、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能力,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为不合格投标人;

3.2、本招标工程咨询项目人员配置要求

本招标工程咨询各服务项目至少配置以下专业人员:

1)咨询工程师一名,具有至少5年以上工程咨询工作经验;

2)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项目组各成员均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企业为其交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请于即日起至2019517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时至12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时至17时,在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资产处办公室 1、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2、税务登记证(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若“三证合一”的单位,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需提供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代理人投标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领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522900时整。

7.2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4205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人: 彭老师、何老师

址: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市香樟路

话:0731-82827229/82800103

箱:3689298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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